靈芝孢子油不抗癌 違規宣傳花樣多

From 中國消費者協會
(http://www.cca.org.cn/web/search/searchShow.jsp?id=24601&pid=294)

2007-12-10

中國消費者協會消費警示:

《靈芝抗腫瘤進入靈芝孢子油時代》、《某某靈芝孢子油——走向世界的現代抗癌中藥》、《某某靈芝孢子油,靈芝抗腫瘤領袖品牌》、《百萬患者信賴某某靈芝孢子油》……近一時期,有關靈芝孢子油抗癌、治療癌症的虛假宣傳日漸增多,甚至某品牌靈芝孢子油因虛假宣傳被通報、處罰多達數十次而依然大肆宣傳療效,嚴重欺騙、誤導消費者。對此,中國消費者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靈芝孢子油不抗癌,違規宣傳花樣多。

在《靈芝抗腫瘤進入靈芝孢子油時代》、《某某靈芝孢子油——走向世界的現代抗癌中藥》等文章中,一些靈芝孢子油企業大肆宣傳靈芝孢子油的抗癌功效,某品牌靈芝孢子油甚至宣稱自己是中藥西制的典範,“抑制腫瘤作用更強”,一經問世,便被業界譽爲“流動著的液體黃金”、“靈芝抗癌的終極形態”,大量中晚期腫瘤患者在服用該品牌的靈芝孢子油之後,由于“見效快、效果明顯,往往能轉危爲安”,“面市後迅速暢銷全球30多個國家和地區,得到了超過200萬腫瘤患者的信賴”,目前,“已成爲中國和世界上服用人數最多的靈芝孢子油産品,其中,“江蘇省八成腫瘤患者在服用該品牌靈芝孢子油”。但經過與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盡管靈芝中的赤芝、紫芝子實體作爲《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中的法定中藥材,其中的某些提取物或有效成分具有抑制腫瘤等作用,但靈芝孢子油作爲從靈芝孢子中提取的一種脂質(油狀)物質,並不具有任何抗癌功效。迄今爲止,沒有任何一個符合抗腫瘤臨床試驗要求的報告能夠證明靈芝孢子油具有抗腫瘤或輔助抑制腫瘤的作用,而且國家藥品主管部門也從未批准過一例靈芝孢子油産品爲藥品,同時,在國家主管部門批准的保健食品中,也從未批准過一例靈芝孢子油産品具有抗腫瘤或輔助抑制腫瘤的保健功能。

但一些靈芝孢子油生産企業卻使用各種手段,大肆進行違規宣傳,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其中表現最爲突出的是“攀高枝”,以國家頂極科研機構或專家的名義進行虛假宣傳。南京一家企業在對其生産的某品牌靈芝孢子油軟膠囊進行的廣告宣傳中,處處“緊傍”中科院,甚至猛打擦邊球,將自己扮演成中科院的下屬企業——中科院南京某某集團。在其刊登的《中科院靈芝總設計師某某教授指出:靈芝抗腫瘤進入靈芝孢子油時代》、《中科院研制“某某”靈芝孢子油揭秘》等多篇文章中宣稱,中科院成立了以某某教授爲首的“靈芝抗腫瘤研究課題組”或“中國科學院靈芝項目科研組”,經過20年的攻關,並投入2000萬元,開發出了“對腫瘤有明顯抑制作用”的某品牌靈芝孢子油,並宣稱中科院最新研制的抗腫瘤組方“該品牌孢子油+AT”獲國家發明專利,但經過調查,中科院從來沒有“靈芝總設計師”這一職務,也從未成立過以上科研組或課題組,更不可能投入2000多萬元去開發這一産品,也沒有這一抗腫瘤組方和發明專利,而且中科院沒有這麽一個下屬企業。

調查還發現,目前,靈芝孢子油虛假宣傳的花樣很多,有的使用、甚至盜用科研醫療機構、行業協會或者以專家、患者的名義宣傳療效,甚至大量羅列患者治愈的病例,以《百萬患者信賴某靈芝孢子油》、《腫瘤患者紛紛選擇某靈芝孢子油》等爲標題,以新聞報道的形式來“證明”該産品的抗腫瘤效果,從而直接或者間接慫恿消費者購買該産品;還有的則是借助宣傳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該産品具有治療癌症的作用,從而使消費者誤認爲該産品能夠治療癌症,甚至使用“抗癌作用最顯著的孢子油”、“中科院最新研究成果”、“中科院目前唯一獲得國家衛生部批准的高科技項目”等絕對化用語和“平均抑瘤率達91.6%”、“發明金獎” 等治愈率、獲獎等綜合評價內容。而這些都是國家法律法規所明令禁止的。

對此,中國消費者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

一、靈芝孢子油不具有任何治療作用,更不可能治療癌症,消費者要謹防消費陷阱,千萬不要將其當作靈丹妙藥,而應到正規醫院按照醫生的指導進行治療,以免延誤病情。

二、此類産品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花樣很多,廣大消費者應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辨別虛假違法廣告的能力。

三、消費者若發現此類情況,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舉報,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同時,避免更多消費者上當受騙。